关于申报2019年度科技支行扶持资金的通知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12号)要求,现将申报2019年度科技支行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委员会集中评议,市政府同意认定为科技支行的机构,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古大路支行和亿能国际广场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第一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明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祥和路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科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里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第二批)。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和内容必须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12号)第七条要求。 (一)对2018年度新开发的科技型企业第一笔融资额度达到300万元以上(包含3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该支行5万元扶持资金,每家科技支行每年申请该项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第二批科技支行的计算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末) (二)从市政府同意认定为科技支行之日起至2018年末,对科技型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首次达到5亿元,一次性给予该支行100万元扶持资金。 (三)从市政府同意认定为科技支行之日起至2018年末,对科技型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首次达到10亿元,一次性给予该支行200万元扶持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科技支行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XX支行科技型企业贷款明细表》; (三)科技型企业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及企业类型证明; (四)2018年度运营情况总体报告; (五)如有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核对原始资料后出据的专项审计报告可提供(主要对科技支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到市金融工作局(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1104室)。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网址:http://www.fsfczj.gov.cn。 (三)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逾期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安小军,联系电话:8303 2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