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手机版 您好!欢迎您来佛山科技金融网!
佛山科技金融网

关于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4-07-20 21:10   点击数:2822   来源:海淀区金融办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发〔2012〕23号),深化首都科技金融综合改革,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深刻把握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发展规律,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通过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满足大中小企业多元化金融需求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发展有利于梯次企业成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创新适应科技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体系、搭建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关村核心区科技金融辐射和引领作用,提高金融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带动作用,支持科技企业成长壮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以中关村核心区为基础的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2.基本原则。坚持政策引领,服务国家战略,强化市区两级联动和错位支持;坚持市场引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创新政策在海淀试点;坚持产融结合,加强良性互动,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3.发展目标。围绕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以及海淀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要求,积极落实和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力争用3-5年时间,强化海淀作为全国股权投资中心的地位,建立覆盖科技创新与发展全过程的金融创新支撑体系,促进资本与科技有效对接,形成以科技金融支撑区域创新创业、企业做强做大和产业升级转型的良好格局。

  到2020年,实现完备的科技金融体系,即实现一二三四五战略目标:建成一个全国创新资本中心,建设两个科技金融聚集区,打造三个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创建四个科技金融创新基地,构建五个科技金融综合体系,把海淀建设成为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地位相匹配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全国创新资本中心。强化海淀股权投资在全国的领先地位,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在核心区发展,探索互联网金融等创新型金融交易模式在核心区推广,促进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科技企业的创新型组合金融产品,推动要素市场发挥科技成果发现、价值评估、技术转移、成果产业化等功能,实现创新资本驱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把海淀建设成为金融资本集聚、金融创新活跃、投融资交易集中的全国创新资本中心。

  两个科技金融聚集区。建设中关村西区和西直门外科技金融商务区两个科技聚集区,分阶段开展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树立中关村西区国家科技金融中心核心区品牌形象,将西直门外商圈打造成新兴科技金融聚集区,彰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

  三个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股权投资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形成服务高效、对接有效的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四个科技金融创新基地。创建产融结合示范基地、上市公司培育基地、天使投资孵化基地、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示范基地,实现金融资源的充分集聚和金融功能的充分发挥。

  五个科技金融综合体系。完善上下联动错位互补相结合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强化传统和创新型金融共促发展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加速集聚金融要素和主体;建立覆盖企业全成长周期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推动创新试验突破和示范推广;完善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效能;打造多方协调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政企高效便利对接。形成政策集合、机构集聚、产品集中、资本聚焦、服务集成的五大科技金融体系。

  二、大力发展金融产业,构建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4.加强政策引导,聚集新型科技金融机构。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创新政策,并在海淀区先行先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机构创新和机制创新。支持银行在我区设立投资银行、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科技分行、跨境交易中心等新型机构;支持证券公司在我区设立自营业务、经纪业务、券商直投、投行和场外业务等专业公司;支持保险集团、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公司及保险交易市场在我区设立;支持金融产品销售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客户服务公司等金融新兴实体落户我区。

  5.依托区域IT产业优势,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吸引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大数据处理等技术的机构在海淀区聚集发展,鼓励其开展资金融通、支付、机构间交易结算平台等金融业务。支持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第三方支付、供应链金融等机构的发展。支持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等具有互联网金融交易实体的要素机构在海淀发展。鼓励各类机构加强互联网金融研究与创新,探索新型融资模式,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

  6.充分发挥政策优势,打造产融结合示范基地。引导大中型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金融控股集团,建立和完善财务公司、大企业集团资金调拨和结算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融合的金融板块,通过金融手段支持集团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实现科技和金融依托集团实体实现产业融合,以金融创新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链的延伸。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以金融创新促进、引领科技创新。

  7.建立金融中介服务联盟,聚集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各类金融行业协会在海淀区聚集,吸引专注金融领域特别是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投融资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息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在海淀发展。成立科技金融中介服务联盟,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的桥梁。

  8.借助核心区科技优势,强化对金融服务的科技支撑。充分发挥科技支持金融发展的作用,鼓励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设备、软件开发、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后台支撑、金融服务外包服务等科技企业的发展。支持科技企业加大在移动支付、电子交易系统、金融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投入,提高金融科技化水平。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和推广,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和质量。利用科技手段支持金融创新,实现安全、规范、高效发展。

  三、推进科技金融创新,构建企业全周期金融产品体系

  9.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示范基地。推动银行、证券、保险、股权投资等多类金融机构相互合作,建立多种融资手段联动并用、多种金融产品融合发展的中小微企业创新型金融产品体系。在金融功能区和高科技园区开辟专门区域试点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产品。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租赁、信托、金融资产管理等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在风险评价、机构设置、产品设计和考核机制等方面开展创新,并在海淀区先行先试。

  10.加大引导力度,推动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鼓励银行针对中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建立专业团队、快捷的审批机制、科学化产品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及特色化激励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在海淀区试点科技保险业务,充分发挥科技保险在企业资金融通中的功能。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试点设立知识产权专营机构,引导其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相关服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增强中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突出的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关村范围内开展业务。

  11.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促进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资金补充和财政补贴多种方式,对开展中小微企业信贷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给予支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品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鼓励担保机构加入再担保体系,扩大担保规模。

  12.培育发展科技保险市场,提升科技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引导驻区保险机构面向海淀区推出科技企业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员工忠诚险、科技人员养老保险等特色产品。支持和鼓励驻区企业购买科技保险产品。鼓励在海淀区设立保险交易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保单流转,鼓励联保互保、再保险产品交易;支持保险经纪公司参与保险交易市场发展,并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品种交易。研究推动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北部建设项目融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等支持核心区建设的机制措施。

  13.完善知识产权融资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建设专利信息传播利用数据支持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商用化,探索知识产权助力企业股权交易、上市融资新模式。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权处置引导资金,引导、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处置机制,推动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聚集知识产权高端服务要素,建设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发展区。

  14.建设融资服务平台,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打造有海淀特色的科技金融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健全金政企资源对接机制,提高融资成效,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支持科技金融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或低收费的相关服务。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完善对中小微型企业基础信用、企业政务信用、企业经营信用等信息的归集、征集和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型企业信用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科技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园区等机构参与企业信息征集与信用评级工作,推广信用产品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

  四、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打造全国股权投资中心

  15.吸引股权投资机构聚集,加快股权投资业发展。大力吸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并购重组和券商直投基金在我区发展,打造交易活跃、投资规模大、知名股权投资机构聚集的全国股权投资中心。对新设立或新迁入我区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房租补贴和投资奖励;对关注初创期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给予重点支持。

  16.培育聚集天使投资人,支持小微企业孵化成长。建立健全合格天使投资人备案登记制度,开展知名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机构和优秀创业导师评选,吸引境内外天使投资人聚集并开展业务。鼓励各类天使投资会议活动在我区举办,搭建天使投资与项目的交流对接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支持以车库咖啡、创投圈为代表的天使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聚集,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实现投融资对接,促进小微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实现创新创业。

  17.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发挥我区引导基金的投资引导作用,吸引各类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机构聚集并投资于我区特色优势产业的初创期(含天使期)企业,积极争取市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配套支持。推动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产业投资母基金和并购重组基金,提高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在促进股权投资行业自身发展的同时,鼓励更多创业企业通过引导基金实现股权融资或并购重组,增强企业配置高端要素和资源的能力,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8.构建股权投资服务平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等行业组织做大做强,定期发布《海淀区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报告》,积极为股权投资机构提供选址入驻、项目对接、政策申报和宣传展示等一系列个性化服务。支持全球PE论坛以及中关村金融家俱乐部、PE早餐会等各类行业高端会议在我区举办。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资金募集、基金托管、银投联贷、并购重组等投融资合作。

  五、完善企业上市服务体系,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

  19.加快要素聚集,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等要素市场建设,探索引导科技成果进场交易的有效途径,完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四板市场),支持企业在四板市场挂牌及转板。提高四板市场交易活跃度,拓宽企业股权融资渠道和股权投资机构的退出通道。积极参与机构间交易市场筹建,针对中小企业建立包括金融产品交易、股权交易的网上交易平台,创新网络交易金融产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0.搭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打造上市公司培育基地。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知名度。以海淀区促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和促进企业上市服务机构联盟为抓手,为企业提供联动高效的服务,力争形成分阶段、多层次的上市梯队。

  21.提供全链条服务,做实上市公司总部经济。推动上市公司产业园区建设,鼓励优质的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落地我区。聚集总部经济,鼓励上市公司在我区打造独立运营的总部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力促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贯通产业链。配合监管部门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落实上市公司人才奖励政策,将上市公司纳入重点企业范畴并提供相应服务。

  六、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22.打造天使投资孵化基地和互联网金融培育基地,树立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核心区品牌形象。巩固中关村西区已形成的科技金融业态和金融资源聚集优势,以中关村PE大厦和金融大厦为核心,加速西区业态调整,不断扩大辐射范围,加快聚集科技金融要素。以海淀图书城为基础建设“天使投资大道”,构建适合创业企业和天使投资交流合作的空间平台。借助区域互联网金融资源优势,鼓励各类机构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

  23.整合西外商圈资源,形成新兴科技金融聚集区。结合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规划和西直门外城市功能规划,整合西外空间资源,聚集创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西直门外科技金融商务区。以中央财经大学科技金融产业园为中心,打造科技金融人才和智力培育基地,形成新兴科技金融聚集区。

  24.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动建设玉渊潭产融结合示范基地。以我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为契机,加快建设中关村玉渊潭科技商务区。以玉渊潭科技商务区滨河长廊为基础,积极拓展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空间,重点吸引大型企业的总部结算中心、金融控股集团、财务公司等机构落地,逐步形成产融结合示范基地和企业总部结算中心。

  25.满足科技企业发展需求,建设北部地区科技金融生态圈。按照北京市“十二五”规划“两城两带”的战略部署,在北部地区科技园区预留一定空间,以中关村壹号楼为核心,吸引科技金融中介、股权投资机构等金融要素聚集,大力培育北部地区科技金融生态圈,为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七、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26.建立金融机构快捷服务机制,加快科技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落实人才奖励政策。推进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体系。与中央财经大学合作,探讨设立服务核心区的科技金融创新研究院。探索建立金融机构政府专项服务通道,快捷处理金融机构人才落户、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事务。设立金融人才办事窗口,提高金融人才服务效率。

  27.推动核心区外汇管理政策试点,优化企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环境。积极争取外汇管理、商务和发改部门支持,简化外汇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推动各级监管部门在核心区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试点,适当放宽核心区企业境外募集资金进入国内的限制;鼓励核心区企业投资境外有成长潜力和核心技术的创业企业,促进先进科技成果跨国转化和技术转移;支持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在核心区投资;扩大跨国公司总部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范围,提高核心区服务外包企业服务贸易单笔对外支付额。

  28.加强科技金融创新文化建设,激发创新意识。营造鼓励创新、共担风险、讲求信用的投融资文化环境。加大宣传车库咖啡、创新工场等扶持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积极推动以创新文化、创业文化、创造文化为核心的金融文化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科研资源,为区域科技金融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建立科技金融创新研究院,形成集聚知名学者、经济学家、金融企业家的科技金融专家库,为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9.加强宣传推介,打造海淀科技金融品牌。通过金博会、京港洽谈会等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宣传海淀科技金融的整体形象。通过承办全球PE北京论坛、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中关村科技金融论坛和各类专项金融论坛,研究探索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科技与金融融合等战略发展问题。发展科技金融媒体圈,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海淀科技金融创新的最新动态。

  八、加强保障措施,推动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30.组织领导。由区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由相关副区长和委办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海淀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领导小组,协调推进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市区两级金融工作联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交流,全面提升我区金融服务水平。

  31.政策协调。准确把握国家金融体制改革趋势,加强与监管部门、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突破和创新在我区先行先试。加强区内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金融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工作协调机制。

  32.资金保障。设立科技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把握金融业发展趋势,根据不同的金融行业,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不同层次的金融人才,适时制定扶持金融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看不清楚可点击这里更换!
技术支持:Zyyeasy@163.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5111405号     网站访问次数:38987031     后台管理     Baidu统计
Copyright © 2014-2015 www.foshank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谢谢!
联系电话:0757-83303138 传真:0757-83303136 E-mail:fskjjrxh@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室
佛山金葵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