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手机版 您好!欢迎您来佛山科技金融网!
佛山科技金融网

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博士科技特派员“智助淼企”项目补助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9-30 17:29   点击数:2450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共有条评论
分享到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三水区博士科技特派员“智助淼企”项目补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科局反映,联系电话:87755936。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9月27日


  佛山市三水区博士科技特派员“智助淼企”

  项目补助方案

  为强化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与地方产业深度融合战略,通过构建“高校 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的博士科技特派员与企业一对一的“精准对接”新模式,充分利用高校在基础与前沿研究、科技创新、学科平台、高层次人才储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助力我区打造四大产业集群(食品饮料、泛家居、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和培育“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特开展博士科技特派员“智助淼企”工作,并对该项目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围绕佛山市三水区规模以上高科技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根据企业的产业性质、运营规模、发展阶段、专业领域、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方面的具体需求,高校依托其基础与前沿研究、科技创新、学科平台、高层次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遴选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开展“一对一”的精准对接与服务,为企业在战略规划、政策咨询、技术开发、团队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平台建设、现代管理、投融资、公司上市等方面提供精准专业指导与支持,强化高校优势特色学科与地方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围绕企业创新发展需求,为企业在战略规划、政策咨询、法律税务、技术开发、团队建设、现代管理、市场拓展、投融资、公司市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与指导;为企业转型升级与技术创新过程中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企业创新发展“精准”引进相关领域的科技、智力、人才、市场、资金等资源搭建桥梁与渠道。

  (二)助力高水平高校建设:围绕区域创新发展需求,秉承“根植产业、服务产业、引领产业”模式,通过构建“高校 龙头企业 高端科研院所”的模式,推动企业与高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精准”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构建提供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高校已与我区签订相关人才合作协议。

  (二)高校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教职工20名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身体健康)。

  (三)高校与我区不少于20家企业对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企业要求在广东省佛山三水区内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要求之一的:

  1.“三个一批”创新制造企业培育库(一批具有行业引领地位的超百亿龙头企业、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超十亿元骨干企业、一批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高成长性企业)。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市标杆高企、佛高区认定的瞪羚企业。

  3.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4.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三、资金使用范围

  本项目资金用于与博士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的交通费、资料/印刷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绩效等开支。单个博士科技特派员支出标准如下:

序号

名目

额度(单位:万元)

标准说明

用途说明

1

交通费

0.72

200元/次×3次/月×12个月=0.72万

企业调研考察与对接

2

资料/印刷费

0.28

文献资料查询、印刷和装订等费用

文献查阅与资料购置

3

专家

咨询费

0.8

4次×2000元/次=0.8万元

联系专家对企业开展业务咨询与指导

4

劳务费

1

500元/月×2名×10=1万元

研究生、临时外聘人员等劳务费

5

绩效

2

每季度2份调研报告×4季度=2万元

调研报告、业务咨询报告、技术服务等

小计

4.8


  四、补助方式和拨付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每年提供项目补助资金96万元,划拨至高校。每一完整年度的项目补助资金分两期发放,首期资金为48万元,自高校的博士科技特派员与三水区不少于20家企业完成结对后拨付。第二期资金48万元,自高校在博士科技特派员结对工作全部完成之日起实施满6个月后拨付。

  五、加强资金监管

  区经科局负责组织开展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区财政局适时开展抽查,确保补助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区经科局定期或不定期督促高校工作落实,适时掌握相关进度情况,并按照各级要求督促高校开展审计、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高校在工作实施一个完整年度后一个月内向区经科局提交工作情况报告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高校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具体实施、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等。高校按有关科技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三水区拨付的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并按有关要求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高校自行制定和实施对科技特派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资金使用等相关制度,资金使用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须报区经科局备案。补助资金接受区经科局和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看不清楚可点击这里更换!
技术支持:Zyyeasy@163.com     备案/许可证编号:粤ICP备15111405号     网站访问次数:38396738     后台管理     Baidu统计
Copyright © 2014-2015 www.foshank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网站的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谢谢!
联系电话:0757-83303138 传真:0757-83303136 E-mail:fskjjrxh@163.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9楼912室
佛山金葵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