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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出通告:严禁以审批审核等形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另附南海区协助企业复工复产联系方式)

 
日期:2020-02-18 16:38   点击数:2734   来源:南海发布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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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有序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以审批审核等形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其他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报备承诺后即可开工。各级各部门不得进行变相审批,更不允许擅自提高企业开(复)工门槛。
二、加强企业员工的引导与管理。在企业落实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序组织非疫情发生地企业员工有序返(抵)南海,保障企业员工特别是核心人员、技术骨干及时上岗。对所有返(抵)南海的企业员工,要求其当天通过“佛山通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或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并登记备案。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抵)南海的,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多渠道解决用工短缺困难。企业可通过专业人力资源机构、网上招聘、定制化专场招聘等途径解决用工需求。同时,可通过提高员工待遇、改善工作生活环境等方式,吸引区内跨行业、疫情低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前来就业。用工企业需组织外地员工集中返岗的,可通过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客运企业承接包车服务。南海防疫交通检查卡口工作人员要对包车车辆快速查验、快速放行。(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86233970)
四、为返(抵)南海的企业员工提供出行和居住保障。企业可采用定制公交、包车通勤等形式解决员工出行问题。各村(社区)应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服务管理,严禁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阻止符合防疫条件的企业员工通行。对返回原租住出租屋且符合防疫条件的企业员工,出租屋主应落实防控管理责任,同时积极主动为其提供居住便利。
五、加强物流运输保障。将防疫物资、食品、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等生活生产必需品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物流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全产业链正常运行。
六、做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要通过技术改造或新增生产线等方式扩大产能,保障防控物资稳定供应。政府将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口罩、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短缺问题,与企业共同做好复工复产所需物资工作准备。
七、做好日常防控工作。利用企业宣传栏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企业要实施封闭管理,对进出企业的员工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做好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定期消毒工作。要避免人员聚集,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串门,企业食堂要分批或分散就餐。
八、加强对“三类从业人员”的管理。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物流从业人员(含司机、物流配送员、外卖派送员)、食品从业人员(含厨师、餐饮从业员)、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含保安员、保洁员)“三类从业人员”的防控管理,每天测量体温两次并记录测量结果,工作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行业卫生有关要求作业。
九、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企业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必须立即报告企业,并由企业安排车辆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同时,企业应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及镇(街道)卫生部门报告。员工隔离观察期间,企业不再安排其上岗工作。出现确诊病例的,由区防控指挥部决定企业全面或部分停工停产。
特此通告。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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