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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全省首份惩戒“老赖”细则

 
日期:2014-11-20 11:09   点击数:2188   来源:佛山日报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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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院发布全省首份惩戒“老赖”实施细则

      “老赖”名单同时在佛山法院网和信用佛山网上发布。其将在土地工程交易、招投标、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等近30个经营环节受限。

  “老赖”在各部门申请办理业务时,系统将会自动产生预警。各部门将作出停止办理相关业务等信用惩戒。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庞文彬 通讯员孙楠、蒋雯报道:即日起,经佛山中院与市发改局等10家单位签订的佛山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届时,“老赖”将在土地工程交易、招投标等近30个经营环节受限。

  “此次出台《细则》,最大目的在于明确责任和细化措施,切实将联动责任落实到位,真正促进佛山诚信体系建设。”佛山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咏章表示,尽管以往也有关于诚信惩戒相关规定,但由于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失信惩戒出现“联而不动”的困局。

  据了解,作为全省首份关于惩戒“老赖”的实施细则,其中一些制度更属佛山首创:如土地交易、工程交易黑名单制度,税务信息查询制度,税务、工商系统等级评定联动制度等。

  根据这些制度,“老赖”从事土地招拍挂及工程招投标业务、以及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对“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核查时将受到影响,人民法院可直接执行“老赖”在税务部门的退税(费)款项,从而拓宽执行款查找渠道。

  记者留意到,《细则》规定的落实惩戒措施的责任具体明确到相关的11个部门。如在市住建局应落实惩戒措施后面就详细列出“停止办理房地产权初始、转移登记”、“暂停办理建设项目业务审批”等。

  对于具体适用惩戒措施的流程,《细则》规定,先由市中院、市经信局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在佛山法院网(同时导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信用佛山网上发布,并由中院出具协助执行的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各成员单位。

  值得一提的是,当各单位将名单录入本单位业务系统,辅之最新开发的“预警”功能,名单上的“老赖”在该单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系统将会自动产生预警。届时,各部门即根据《细则》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格授予、行政给付等方面及时、主动地作出停止办理相关业务等信用惩戒。

(责任编辑:钟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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