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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03 13:31   点击数:10215   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共有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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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便函〔2021〕1669号)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拟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贷款贴息

  支持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2022年“创客广东”佛山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承办2022年“创客广东”佛山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用于补助赛事赛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评审、宣传推广等,最高不超过30万。

  (三)“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

  对2020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佛山,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奖补项目除外)。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区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陆扶持通平台(fsfczj.foshan.gov.cn)申报,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3日。同时,请各区在7月26日前将各专题的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汇总表正式报我局。我局将统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后的结果将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二)各区要严格审核入库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针对项目重复申报、企业违规申报等易发、高发问题加强项目核查,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对近五年内存在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申报财政资金的企业不予支持。同时,对已入库的项目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附件:1.贷款贴息资金工作指引

     2.2022年“创客广东”佛山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指引

     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工作指引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肖嘉颖、易方旭;联系电话:83995367、83997689)



附件下载:1.贷款贴息资金工作指引.doc 

附件下载:2.2022年创客广东佛山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指引.doc

附件下载: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工作指引.doc 

附件下载: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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